民國100年11月30日立法院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於自101年5月30日起開始施行,新法對於國內收出養制度有多項重大變革,其中包括國內收養優於國外收養、非血緣關係收養必需透過收出養機構媒合、收養人應接受親職準備教育課程等。
中華民國114年7月10日修正,自發布日施行
臺北市收出養家庭培力中心 (原名:臺北市兒童及少年收出養服務資源中心) 從民國 101年起,每年持續辦理收養前準備教育課程,協助或支持的地方。 114年度持續開設繼近親家庭的親職教育與身世告知課程,一起談一談養父母在教養與身世告知議題上,可能會遇到的問題。另外,也為跨國境收養的新移民家庭、收養同性伴侶子女的家庭開設身世告知與資源運用課程,希望陪伴您一起走過收養的路!
讓被收養的孩子們有機會與原生家庭見面,填補生命的空缺,圓滿人生的夢。
兒福聯盟×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免費分居/離婚家事法律現場諮詢服務, 提供您家事相關法規資訊,以助於瞭解法律規範與權利
兒童及少年收養資訊中心已於2020/5/5完成搬家事宜,新聯絡資訊與服務業務請詳見內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