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0年11月30日立法院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於自101年5月30日起開始施行,新法對於國內收出養制度有多項重大變革,其中包括國內收養優於國外收養、非血緣關係收養必需透過收出養機構媒合、收養人應接受親職準備教育課程等。
家與父母的獨特氣味,總令我恐懼又嚮往, 所謂家人,終究是我無法理解的奇怪世界。
「妮妮的生命之書」一書敘述收養家庭的故事
讀著幾米的書,我們會憶起自己也曾是小孩,而小孩的世界,和成人的我們認為理所當然的,並不一樣。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初審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同性配偶也能共同收養第三人子女,或由一方單獨收養他方養子女,相關規範準用民法收養之規定。本案還須交由黨團協商。
陳家二姊陳秀麗表示,家中共有7個孩子,四妹在出生後,父母因經濟困難,加上家中子女眾多且皆為女兒,便透過大伯友人介紹,將僅出生數月的四妹交給當年居住在南投竹山地區的收養人「陳美華」小姐照顧,從那時候開始,家人便和四妹斷了音訊。
Kuo的養母在她17個月大時向褚麗卿收養了Kuo,然而當時褚麗卿一案爆發,所以Kuo直到3歲審判結束後才來到美國。如果有人知道上述相關訊息,麻煩協助她找到原生家庭。
我叫蔡竹飛,我不知道親生父母的資訊,但我渴望與我的親生父母團聚,你可以幫忙我嗎?
嗨,我的名字是許宏達,但我不知道這是否是我生父母給我的名字,因為我並不清楚我的身世。我現在26歲,我可能是民國82年2月在桃園出生,後來6歲時被收養。從所附照片中可以看出,我的外表非常獨特。我出生時有多個胎記。我的右臉上有一個小胎記,還有一個覆蓋我整個右臂的胎記。如果有人能認出小時候的我,並且知道關於我生父母的信息,請告訴我。我非常感謝任何形式的幫助。
從小就從台灣被出養至瑞典的Hannah,中文原名為曾美麗,民國65年6月22日出生於新竹,今年已經44歲,希望能找自己在台灣的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