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籲修法保障同志家庭收養 法務部:5月底提評估報告
2022/04/01
即便台灣已通過同志婚姻,但目前同志無法在婚後共同收養子女,已收養子女的單身同志在合法結婚後,他的配偶也無法透過收養擁有孩子的親權。跨黨派立委今舉行公聽會,倡議修法給予孩子完整法律保障,而不是讓有缺陷的法律懲罰願意收養孩子、給孩子一個家的同志家庭。法務部則回應,預計5月底會提出修法的整體評估報告於立法院,供修法審議參採。
無黨籍立委林昶佐、民進黨立委羅美玲、賴品妤、洪申翰、范雲、林楚茵、時代力量王婉諭今舉辦「『從孩子權益出發』同性家庭收養權益公聽會」,研商修法內容及期程,期盼盡速完成修法完善法律對兒童及多元家庭應有之保障。
林昶佐、范雲皆指出,今年初,國內第一對同志伴侶透過訴訟爭取到成為孩子雙親的資格,他們陪同兩個爸爸跟孩子一起到戶政登記,當天的感受卻很複雜,遺憾的是這是目前唯一的個案,其他仍在等待法院裁判的同志收養家庭,仍然承受著未知的風險,「當一方家長只是孩子法律上的陌生人時,萬一另一方家長出了什麼意外,孩子可能得被迫安置、離開熟悉的環境」。
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黎璿萍表示,收養訴訟過程對已經生活在同志家庭裡的孩子影響很大,當法院社工要對孩子再次進行家庭訪視的時候,孩子變得很擔心,害怕自己是不是要再度被送離這個家庭。希望不要讓虛擬的恐懼,造成孩子真實的痛苦,應盡速修正同婚專法第20條,讓等家的孩子找到溫暖的家。
同志諮詢熱線副秘書長彭治鏐指出,同志團體從2011年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後開始與收出養機構合作,直至今日,許多收出養機構早已自然也自在地接納同志收養人的諮詢,提供服務。彩虹平權大平台執行長呂欣潔也提到,根據行政院在110年性別平等觀念電話民意調查顯示,有67.2%的民眾對於「同性配偶應有領養小孩的權利」的說法表示同意,同份研究中,民眾對「同性配偶一樣能把孩子教好」表示同意的比例也從前年度的68.7%提升為72.2%。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說,同婚專法對收養的規範是基於保障共同經營生活的事實,所以對自然血親子女先給予保障是當時的立法抉擇,涉及社會經驗與感受。法案通過後近三年,社會經驗持續累積、前進,但仍有不同的意見還在協調折衝,法務部也做了很多研究工作與溝通,將再根據今日會議資料進行審視評估。
新聞出處: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