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上路9年 國內出養率攀升
2022/03/10【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後,自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施行出養新制,根據衛福部社會家庭署統計,收養非血親兒少中,國內出養比例從二○一二年占比不到三成,至二○二一年已超過五成五,並連續兩年超越跨國境出養。值得關注的是,三歲以上兒少在國內仍面臨出養不易困境,出養到國外的人數是國內的二.六七倍。
3歲以上出養國外人數為國內2.67倍
觀察國內非血親兒少收出養情形,二○一二年國內出養僅有八十人,對比同年跨國境出養一百九十三人,占比約是三比七,到了二○一八年國內出養人數有一百三十七人,超越了跨國境出養一百零八人,國內出養佔比衝上五十五.九%高峰,自此國內外出養比例呈現五五波,並連續兩年超越跨國境出養。
社家署指出,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修正施行兒少權法,其中第十六條規定,收養無血緣關係兒少,必須經由主管機關許可的收出養媒合服務機構評估,再進行協助媒合,目前全國有九家共十二個服務處所,包括一粒麥子基金會、兒福聯盟、忠義社福基金會、勵馨基金會、天主教善牧基金會、高市私立小天使家園、天主教福利會、宜蘭縣私立神愛兒童之家等。
合法收出養媒合服務機構共9家
社家署說,民眾如無法扶養子女而擬予出養時,需委託機構評估出養必要性及代覓適當收養人,如擬收養非血緣關係兒少,需委託機構辦理,接受機構提供的親職準備教育課程、訪視、評估, 通過審查後,由機構代為媒合適合兒少。
國內出養比例雖有提升,但三歲以上兒少仍面臨出養不易困境,二○一二年至二○二一年非血親收養的兩千七百七十九名兒少中,屬三歲以上九百八十八名、占出養總數約三十五.六%。十年來,三歲以上兒童國內出養人數僅有兩百六十九人,跨國境出養則有七百一十九人,相差二.六七倍。
健康狀態、特殊家庭背景不易出養
社家署指出,三歲以上兒少之中,國內出養比例從二○一二年的九.五九%,至二○二一年為二十七.九%,已有提高。出養不易原因多元,例如兒少有發展遲緩、身心障礙或疾病等身心狀況,或父母有精神障礙、吸毒、藥酒癮、犯罪等特殊家庭背景情事時,國內收養家庭較不易接受,基於兒少最佳利益考量,仍有進行跨國境收養的必要。
為提升國人收養年齡較大、有身心狀況或特殊家庭背景兒少意願,社家署將收養特殊需求兒少服務納入機構評鑑指標,引導機構積極媒合國內收養人,補助機構提供特殊需求兒少及收養家庭收養前後支持服務。
新聞出處: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