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平權的最後一哩路 收養限制卡關同婚伴侶育兒
【撰文:王海咪】2021/12/28
急診室裡,兩歲的女兒肉肉(化名)泌尿道感染,一旁坐著焦急的爸爸王振圍(圍爸),但他擔心的,不只有女兒的身體狀況,還有因為與收養女兒肉肉沒有親屬關係,而被醫院防疫政策拒於急診室大門外的伴侶陳俊儒(喵爸)。
一九年組成同志家庭的圍爸與喵爸,想收養子女的路,走得並不容易,光是申請文件、對接家庭,就花了兩年時間。但挑戰並沒有隨著收養成功就結束,圍爸回憶,喵爸後來人雖然是進到急診室了,「卻因為他在法律上跟肉肉沒有親屬關係,很多醫療文件都不能簽,當我人離開上班,每次聽到喵爸說有文件來了的時候,都很焦慮……。」
俗稱同婚專法的《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上路已經兩年半,同志收養權利卻依然受限,根據現行法律,有婚姻關係的同性伴侶,僅能收養配偶的「親生」子女,也就是說,同志不能與配偶「共同收養」無血緣子女,甚至還有已婚伴侶為了收養無血緣關係的孩子,只好先離婚、在法律上恢復單身、完成單身收養程序後再結婚,才得以和配偶養育子女的荒謬狀況。
以圍爸、喵爸的經驗來說,一七年,由圍爸申請單身收養,一九年肉肉開始與圍爸、喵爸同住,二○年正式完成收養登記。圍爸成為肉肉的收養人,但因為倆人無法共同收養,喵爸與肉肉在法律上沒有任何關係。
長期推動婚姻平權的前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說,《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沒有處理同志配偶收養權,是因為2018年立法院審議草案時,支持與反對的聲音旗鼓相當,「我們想趕快讓同婚通過,只能有所讓步。」
然而,兩年半後的今天,民眾態度已與當年有所不同。2021年五月,行政院性別平等處發布「性別平等觀念電話民意調查」結果,其中,有60.4%民眾支持同性伴侶應享有合法結婚的權利,較一八年同婚專法前的37.4%提升不少;另外,有67.2%民眾同意同性配偶應有領養小孩的權利,更有72.2%民眾同意,同性配偶一樣能把孩子教育好。
社福團體的專業觀點,也與主流民意一致。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社會收出養服務方案總督導李芳玲說,兒福聯盟在評估一個家庭是否能夠收養孩子時,重視的是他們能提供的親職品質和照顧穩定性,「兒福聯盟不會排斥多元成家的方式,因為現在真實世界裡,家庭組成本來就是多元的,只要有家庭可以提供孩子照顧,我們都是支持的。」
在2001年成為全球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的荷蘭,2019年發表一項調查1995年至2005年出生兒童的報告,其中證實,「同志家庭撫養的孩子,學業、人際關係等各項指標的表現與異性家庭撫養的孩子一樣好。」同性家庭撫養的孩子的平均課業表現,甚至較異性戀家庭的孩子更出色。報告推測可能原因是,「同志家長在求子的準備更加充足,更能保證孩子在足夠的教育以及經濟資源下成長」。
然而,台灣因缺乏保障同志共同收養無血緣孩童的法令,讓同志收養時遇到阻礙。彩虹平權大平台副執行長鄧筑媛舉例,同志家庭若想收養非血緣孩童,只能採以「單身收養」的方式,然而「我們接觸收出養機構時發現,出養人對同志大多沒有歧視,但他們對單身的身分比較有疑慮,會擔心一個人的經濟或能力足不足夠養小孩。」
另外,同志家庭單身收養孩子後,只有一個人能享有親職假,圍爸回憶,「收養肉肉時,我可以以育嬰理由留職停薪,但喵爸就沒有請假的理由。」他無奈地說,「最後影響的都還是孩子,我們根本沒得選擇。」
李芳玲說,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同志家庭會有一方沒辦法成為孩子法律上的家長,不管是親職假、醫療執行權益,都只有一人能執行,增加同志在育兒上的困難。兒福聯盟去年處理了58件孩子的收出養案件,其中僅有兩個由同志家庭收養,相較2002年通過同志收養合法的英國,有將近9.6%的收出養機構孩童由同志家庭收養,比例相差甚遠。
收養比率低,並不是因為台灣同志家庭沒有收養意願,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黎璿萍說,自一七年同家會設立收養座談會與諮詢專線以來,共有五七七位同志諮詢無血緣收養資訊。同婚通過至今,諮詢人數更是大幅上升,同家會因此推出「友善同志生養計畫」,希望能募集資金提升服務量能。
圍爸也說,他們仍想收養第二個孩子,但他坦言,「我們希望以共同收養的進行,可惜法律一直還沒有過……,我們從肉肉才五個月大等到現在,她都三歲了。孩子長大了,需要簽署文件的狀況可能比較少,但是如果要收養第二個,我們不想再有一方只能當孩子法律上的陌生人。」
民進黨立委范雲等人看見同志家庭的困境,於二○年年底提出「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建議改為「關係雙方當事人共同收養子女或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進一步保障同志收養權利。
范雲說,這項修正草案雖在立法院裡獲得跨黨派委員支持,但目前仍未進入委員會審查階段,關鍵在於法務部表示仍在彙整同志收養相關資訊,「我們呼籲加速,盡快通過這項修法,賦予同性婚姻民眾基本的法定權利。」
新聞出處:今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