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同志伴侶「想在自己國家生養小孩」的荊棘之路──專訪媒體人鄒宗翰、同家會秘書長黎璿萍
【亞麻子/讀者投書】2021/12/07
「我們努力地去推動無血緣收養法案,不只是因為應該讓同志家庭享有平等權,同樣重要的關鍵是站在這些需要被收養的孩子的立場,並且尋找更多可能,讓他們可以找到適合的家庭。」
「我們本來就想要(小孩),然後覺得那是一個無法觸及的夢想,但是突然發現它好像可以觸及了,就去做。我本來就很想要有小孩,現在有一個可能性了,就緊緊把它抓住。」談及花大錢踏上海外人工生殖及代孕求子之路的心情,媒體人鄒宗翰這麼說。
「現在因為同婚通過了,所以我們可以有選擇,我先生覺得大家都想往人生下一階段邁進了,我們也想往下一階段邁進。」
鄒宗翰和先生只是眾多想要小孩的其中一對同志伴侶。根據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以下簡稱「同家會」)的統計,每年與同家會諮詢想要生養小孩的同志,有 250 到 300 位。
2019 年 5 月台灣同婚通過以來,已有 6,789 對同志伴侶登記結婚。然而,對於想生養小孩的同志伴侶而言,他們的成家之路卻充滿挑戰。
本文採訪同家會秘書長黎璿萍及正透過代孕想擁有小孩的媒體人鄒宗翰,討論為何在台灣同志生養小孩如此困難,以及男同志海外代孕的艱辛之路。
台灣同志收養小孩的困境
在台灣,同志伴侶想生養小孩主要有兩種途徑:無血緣收養、人工生殖。同志伴侶若想要有自己血緣的小孩,女同志伴侶之海外人工生殖費用為台幣 60 到 100 萬,男同志伴侶則為 400 到 600 萬。
同家會秘書長黎璿萍表示,人工生殖及代理孕母的「天價」使許多男同志伴侶尋求無血緣收養的途徑,但因同婚專法(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訂定時的缺失,同志伴侶在結婚的瞬間就失去了收養無血緣小孩的資格──因為單身同志可以收養小孩,結婚同志卻不行。若採用無血緣收養之途徑,伴侶中僅其中一人可擁有小孩的親權。
伴侶中僅其中一人可擁有小孩的親權,意味著若擁有親權的家長發生了意外,另一位伴侶並非法律上監護人,孩子會頓時失去依靠。
根據同婚專法第 20 條:「第二條關係雙方當事人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很明顯地,「親生」二字增加了共同收養的困難度。
黎璿萍表示,因同婚專法第 20 條沒有規定同志伴侶必須共同收養孩子,所以如果同志是法律上的單身,即便他有另一半,仍可向台灣的收出養機構申請無血緣收養小孩,只是不論收養方的性傾向為何,「單身」收養通常較為困難,因為願意讓單身者收養小孩的家庭較少,而收養方的照顧資源評估是被看重的。
不過,即使同志伴侶申請收養時是「法律上」的單身,但若經評估為有「一對伴侶」的資源可以照顧孩子,其實很多年輕的出養方對同志的接納度並不低。根據主要收出養單位兒福聯盟與勵馨基金會近年來的統計,有過半數的出養方願意讓同志收養小孩。
依台灣的收出養數據,台灣每年大約有 3、400 組的孩子在等待收養,但是真的成功完成收養的,通常只有 2、300 組,因此可以想見每年大概都有 100 多組的孩子沒有辦法找到合適的收養家庭。
黎璿萍表示,對同志伴侶而言,無血緣收養是有益處的,這會讓他們在較年輕時思考收養、進到這個體系幫助孩子,成為家長後能有更長的時間陪伴孩子,也更有機會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和孩子坦承他的身世。相較而言,多數異性戀夫妻傾向有兩人血緣的孩子,如果不孕則會使用台灣的人工生殖技術,試到不能再試了才進入收養體系。
「我們努力地去推動無血緣收養法案,不只是因為應該讓同志家庭享有平等權,同樣重要的關鍵是站在這些需要被收養的孩子的立場,並且尋找更多可能,讓他們可以找到適合的家庭。」
無血緣收養的困難是許多同志伴侶選擇海外人工生殖及代孕的其中一個原因,因為透過人工生殖生下的小孩擁有其中一方伴侶的基因,如此一來伴侶雙方都可以擁有小孩的親權。
同志伴侶代孕求子的崎嶇之路
「同志家庭本來就和其他家庭不一樣,可是想要有孩子的心,和能夠去愛孩子的心,我覺得是一樣的。我不但有這樣的想法,也想證明這件事情。」
早在台灣同婚通過前,媒體人鄒宗翰和他先生就在 2016 年 11 月參加台北聯合婚禮,並於桃園辦理伴侶註記。2020 年 7 月,他們得到美國一個支持男同志生小孩的機構補助,開始了辛苦的美國代孕旅程。
從尋找診所、捐卵者、捐精,有捐卵者之後精卵結合形成胚胎,還要再尋找代孕者。等開始植入胚胎到代孕者懷孕,至少須過一年時間,加上代孕者 9 個月的孕期,男同志代孕最少須耗費兩年時間,才能看到孩子到來。
鄒宗翰和先生去(2020)年底捐精成功送到美國,已藉由捐卵者的卵形成 4 個健康胚胎,兩個男生是他的基因、兩個女生是老公的基因。由於為了寶寶健康已做了基因檢測,所以知道性別,鄒宗翰和先生已決定不篩選寶寶性別,會請醫生幫他們植入最健康的胚胎。目前他們正在尋找代孕者。
他坦言在美國透過代孕生小孩是一筆很驚人的支出,若將費用分類成胚胎植入代孕者前與植入後,以包含仲介機構費和律師費來計算,植入前須花 100-200 多萬台幣,植入後則須花 200-300 多萬。雖然人工生殖跟代孕程序可以暫停,但暫停的風險是費用只會隨著時間上漲不會下跌。
如果台灣能修法將同志納入人工生殖法的話,對於想要生養小孩的同志族群而言,資訊可以更透明、價錢也更公道,而且我可以在我自己的國家生養小孩。
鄒宗翰表示,台灣有成熟的人工生殖技術,但僅提供異性戀夫妻使用,且國家也提供年輕夫妻補助。台灣同志伴侶們目前不享有這些福利,所以必須在「無法獲得國家的幫助」之下生小孩。
至於代孕的議題,鄒宗翰期盼台灣未來能修法開放。他舉美國為例,讓婦女選擇代孕或不代孕是一種身體自主權,因為並非強迫所有女性擔任代孕者,若資訊愈透明,社會也比較不會反對。
法案倡議現況
同家會今年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提出了 3 大訴求:第一是人工生殖法包含男女同志配偶,第二是無血緣收養法案修正,第三是社福相關的配套,針對人工生殖、育兒津貼的補助要納入同志伴侶。
針對人工生殖法納入男女同志配偶,秘書長黎璿萍表示,台灣人工生殖技術純熟,同婚通過後與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有合作法案修正的研究案。而男同志在台灣生子的挑戰較龐大,雖然異性戀夫妻也有代孕的需求,但台灣沒有代孕相關法案,且代孕牽涉第三方生子,而同婚專法通過後代孕的討論變得較困難。
同志共同收養權益的部分,今年 4 月有 3 組同志收養家庭以司法方式爭取共同收養子女遭駁回,過程已在訴訟當中。同家會希望透過訴訟方式申請到大法官釋憲,與立委合作在立法院提出的共同收養修正草案(同婚 748 專法第 20 條修正草案),目前已一讀通過。
同家會家庭服務與教育社工周柏均表示,參加同家會座談會看到想生養小孩的同志家長,以及與同志家庭出遊時看到他們 3 歲到 7 歲的小孩,過程中體會到這個工作能實際幫助到自己社群時,是很大的感動及成就感,比較挫折的地方是同志專法還有許多未竟事宜。
談及即將為人父的心情,鄒宗翰分享因為現在還沒看到小孩,因此還是有很不真實的感覺,有一種莫名的期待與恐懼。「我希望我的小孩可以在愛裡成長,然後長成他自己的樣子。我對我自己的期許是不要當一個控制狂爸爸。」
執行編輯:劉芳瑜
核稿編輯:孫雅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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