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收養權未完善、孩子最佳利益受損 民團盼釋憲
【記者葉冠妤/台北即時報導】2021/10/29
10月是台灣同志驕傲月,同志大遊行也將於明天線上登場。然而,同志家庭至今卻仍受限同性婚姻專法綑綁,收養權益仍未完備。今年4月,3組同志收養家庭向法院提起訴訟,其中兩案已遭駁回,另一案則在今天上午進行抗告審,據彩虹平權大平台轉述,開庭時,法官對同志家庭主張專法對收養限制規定違憲明確表示認同,也有意裁判停止訴訟聲請大法官解釋,但還要與合議庭另兩位法官討論,才能做出最後決定。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上路已超過2年,彩虹平權大平台、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今舉行記者會指出,台灣同性婚姻亞洲第一,但同志收養家庭至今仍受同婚專法綑綁,孩子這兩年多來與他們朝夕相處的爸爸媽媽只能維持「法律上的陌生人」身分,讓同志收養家庭小至遷徙、就學,大到保險、醫療決定,都碰到許多阻礙,更不用說,萬一有親權的家長意外離世,另一方因為沒有「身分」,孩子可能得離家、再次被安置或出養,嚴重危及孩子的最佳利益。
收養倡議訴訟律師團律師翁國彥表示,748施行法第20條限制同性配偶只能收養配偶的「親生子女」,導致已婚同志無法一起收養無血緣子女,不僅違反憲法上的平等權、家庭權與收養自由,也已違反兒童權利公約。
今年4月有3組同志收養家庭展開訴訟,彩虹平權大平台執行長呂欣潔表示,目前有兩案已被法院駁回,其中一案抗告審於今天開庭,開庭時,法官對同志家庭主張專法違憲明確表示認同,並有意裁判停止訴訟聲請大法官解釋,只是仍必須先與合議庭另外兩位法官討論做成決定。
同家會秘書長黎璿萍說,現在雖然只有3組同志收養家庭在訴訟中,但於此同時,至少還有6組同性伴侶在收養程序中,700多位同志諮詢過無血緣收養的問題。與其讓孩子一直在程序中等待,不如讓孩子早點去到有愛的家。
台大心理系教授李怡青則以科學論據反駁部分人士對同志家庭收養小孩的疑慮。她指出,回顧國內外研究,同志家庭的家庭功能、親子關係品質、子女的認知發展或性別認同,都與異性戀家庭沒有區別,甚至成年後的表現更好;長期投入收出養服務的勵馨基金會公民對話處處長洪雅莉也分享實務經驗,從過去的收養實務工作中發現,同志伴侶往往比異性夫妻做了更多努力,包含親職知能、心理建設、出櫃議題、完備親友支持等。
立委范雲也說,同志家庭收養權,不只是基本人權,更是台灣的民意,不光是民間團體民調有6成民眾支持同志家庭收養子女權益,行政院性平處的民調也有近7成民眾同意同志伴侶應可以收養孩子,呼籲法務部加快腳步,下個會期就把行政院對案送審,讓同志有共組家庭的權利。
新聞出處: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