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極短篇:同志也很想愛國啊!(瞿欣怡)
【瞿欣怡/作家】2021/04/15
同婚通過即將滿兩年,身邊許多朋友歡喜成家,然而,對想要擁有孩子的同志伴侶來說,歡喜仍有失落,圓滿缺了一個角。
台灣生育率低落,許多已經成婚,有經濟基礎與成熟心智的同志,很樂意為低生育率做出貢獻,或者領養無人照顧的孩子,然而,法規的層層限制與歧視,讓同志無法如願。
目前台灣對有孩子的同志家庭,只承認「有血緣關係」的親子,才能雙方都成為法定家長,若是領養孩子,則只有領養人有親權。
而領養的過程與規定,更是荒謬。台灣目前開放「單身領養」,單身者只要通過領養機構的觀察與評估,便可以領養原生家庭無法照顧的小孩,但是,已婚的同志伴侶卻不能領養。這讓許多打算結婚,又想要領養小孩的同志伴侶陷入兩難。
想為低生育率盡心
在一起十年的林怡如與陳怡伶,一直想要孩子。曾經在國外做人工生殖手術,打算用林怡如的卵,由陳怡伶負責懷孕產子,兩人滿懷期待想要迎接新生命,最後卻失敗了。
同婚通過後,她們在親友的祝福下,舉辦婚禮,卻沒有登記成為法定配偶,因為她們想要領養小孩。在社工嚴謹的評估下,她們領養了孩子,也共同照顧孩子,然而,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只能是領養人,另一位同樣用心照顧他的「母親」,在法律的定義上,仍然是「陌生人」。如果有一天領養人突然過世,孩子又將被迫回到安置機構。
除了領養,還可以用人工生殖的方法,讓其中一方懷孕,但是台灣的人工生殖法只適用於異性戀夫妻,並不擴及同志伴侶。所以想要孩子的同志,只能飛到國外做人工生殖手術。
然而,女同志伴侶到國外做試管嬰兒,代價高昂。目前成本最低的是東南亞,花費約台幣六十萬元,但是醫療風險較大;到日本動手術則是一百萬元左右,可是這在日本也並非完全合法;最舒適合宜的,就是到美國,約一百五十萬元,不是普通人負擔得起的。如果是男同志伴侶想到美國找代理孕母,更要花費四百萬到六百萬元左右的天價啊。
同志在爭取婚姻平權時,曾經被當成台灣低生育率的罪魁禍首。在同婚通過後,同志伴侶們終於可以好好養育下一代,台灣的法令卻處處刁難。同志也很想為低生育率盡心哪,我們也是很愛國的,這些荒謬的法條,也該修一修了。
新聞出處: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