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 兒童犯罪將除罪化
【公共電視】
立法院去年修法通過《少年事件處理法》,並將於6月19號正式上路,未來未滿12歲的兒童觸犯刑法,將不再進入司法程序,改由教育、社政、警政等行政機關接手處理。
男孩企圖偷走眼前這輛自行車,未成年順手牽羊被抓到,往往被移送到少年法庭審理。不過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案,預計在19號正式施行。針對12歲以下兒童觸犯刑法全面除罪化,不再進入司法程序,改由教育與社政機關,依《兒權法》、《學生輔導法》接手處理,而兒童的前科紀錄也都會一併塗銷。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謝靜慧指出,「在未來可能就是,我們會把它理解成它是一個教育的問題、它是一個兒童行為的問題。那可能著重在家庭功能的強化,跟支持那個家長,就是可以去完成一個社會適應的部分。」
針對《少事法》修正,未來警察機關,獲報兒童出現偏差行為,必須先通知校方及家長處理,校方認為情節過重,可以轉報社政單位協助。如果兒童的原生家庭失去功能,或監護人被認定無法負起教育責任,也可通報所屬縣市政府,由社政單位進行緊急安置,超過96小時則報請家事法庭裁定安置。至於目前繫數少年法庭的10名司法安置兒童,也都要交由社政機關接手處理後續。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支持以教育輔導矯正兒童的偏差行為,避免兒童進入司法程序,被貼標籤放大檢視。不過她也針對我國資源整合問題,提出憂慮。「包括它的專責人力,它要放在哪一個行政部門下?它需要多少人力配置?需要多少資源?才能夠在社區裡面布建這樣的少年及兒童的保護網,這個是比去定義它,哪些犯罪行為或是偏差行為會更重要。」葉大華說。
目前全國少年法庭調查、審理、執行的兒童事件共有220人,這些案件都要在19日全部結案、回歸行政體系輔導,依類型分別裁定,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或中止執行。而「兒童犯罪」一詞,也將走入歷史。
新聞出處:HiNet生活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