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母親是誰?」:一名美國韓裔被領養者的尋根之旅
【撰寫Choe Sang-Hun/翻譯Cindy Hao】
韓國首爾——1983年11月18日,有人在韓國中部槐山郡一個市場的停車場裡發現一個身穿紅色絲綢外套的小女孩在大聲哭泣。據領養文件記載,這個女孩足夠聰明,能告訴警察她兩歲,叫康美淑(Kang Mei-sook,音)。
10個月後,這個女孩被帶上飛機到了美國密西根州。她是1984年海外領養的7900名韓國兒童之一,其中大多數領養者是美國人。
如今,這個女孩已改名為卡拉.鮑斯(Kara Bos),她是美國公民,也是兩個孩子的母親,她想要一些問題的答案。在DNA鑒定結果的幫助下,她正在請求韓國一家法院判定首爾的一名85歲男子是自己的親生父親。這是她尋求與生父見面努力的一部分,她想問生父為什麼將她拋棄,她的生母是誰。
此案是韓國法院受理的首例被領養到海外的人提起的親子訴訟。首爾家庭法院預定在6月12日對此案做出裁決,這可能會為那些從出生國領養到海外的人,尤其是成千上萬的韓裔被領養者提供一個重要的全球判例,他們最近開始回到出生國尋找親生父母。
「他過去是,現在仍然是我與生母之間的僅有聯繫,這是我尋找的目的,」鮑斯自阿姆斯特丹說,自2009年起,她與荷蘭籍丈夫一直住在阿姆斯特丹。「只有通過提起訴訟,我才能證明他是我的生父,然後才有可能實現我一年多來一直想做的事情:與他見面。」
在20世紀七八十年代,韓國每年將數千名嬰幼兒送往海外時,從未料到會有像鮑斯提起的這種訴訟。那時,被海外領養的兒童之多,為韓國贏得了一個不太好的名聲——世界最大的「嬰兒出口國」。現在每年仍有數百名韓國嬰兒被送往海外。自1953年朝鮮戰爭停戰以來,總共有逾16.7萬名韓國嬰兒被送往海外領養。
近年來,這些已經長大成人的孩子中,有不少已回到自己的出生國,其中包括一些被美國驅逐出境的人,因為養父母沒有給他們辦理成為美國公民的手續。
他們發起了爭取讓更多韓國兒童在本國被領養,以及讓單身母親得到更多保護的運動。由於韓國社會對非婚生兒童有根深蒂固的偏見,許多單身母親面臨放棄嬰兒的壓力。
但是,被收養者在韓國尋根從來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阻礙他們的包括保存不完善或偽造的收養文件,以及親生父母因為害怕醜聞和恥辱,不願承認他們曾有過送給別人撫養的非婚生嬰兒。
韓國的隱私法允許被領養者獲得與親生父母取得聯繫所需的信息,比如地址和電話號碼,但前提是親生父母同意。
「我們與親生父母一樣,有權了解自己的過去,尤其我們現在已經是成年人了,」鮑斯說。
鮑斯提起的親子訴訟「不僅對被海外收養的韓裔,而且對其他國家的跨國領養者來說,都將是一個重要的判例」,為被領養者爭取與親生父母聯繫權利的韓裔被領養者西蒙尼.殷.米(Simone Eun Mi)說。「韓裔被領養者在被跨國收養的人中年齡最大,我們的成功與失敗能成為世界各地的被領養社群的榜樣。」
密西根州謝里丹市的拉塞爾和瑪麗安.比德爾(Russell and Mariann Bedell)於1984年領養了鮑斯。直到五年前,鮑斯有了自己的女兒後,才開始思考自己的韓國生母在拋棄自己時一定經歷過的痛苦,並意識到自己多麼想與生母重新建立聯繫。
「花大精力照顧我女兒(她確確實實是個難以滿足的嬰兒)的兩年時間讓我意識到,這段時間裡建立起來的是什麼樣的紐帶,」她說。
2017年,鮑斯去了韓國,去了她1983年被遺棄的那個市場,她在附近社區裡散發傳單,向可能還記得她的人尋求信息。她的故事出現在韓國媒體上,但還是毫無結果。
後來,出現了一個意外的收穫。
鮑斯曾在2016年將自己的DNA數據上傳到在線家譜平台MyHeritage上。去年1月,在聽說兩名失散多年的姐妹通過MyHeritage找到了彼此之後,鮑斯再次登錄自己的帳號查看,發現找到了一個匹配者:一名在牛津大學讀書的22歲的韓國學生。
鮑斯設法與這名學生取得了聯繫,他介紹鮑斯與他的一個表姐妹聯繫。事情到了這個時候已經很明顯,這兩人與鮑斯是姨甥關係,兩人各自的母親都已50多歲,她們與鮑斯有同一個父親。
然後,她再次碰壁。
這兩名韓國人切斷了與鮑斯的聯繫,因為他們各自的母親,也就是鮑斯假定的同父異母的姐姐們,不讓鮑斯與她們的父親聯繫。韓國法院給出的鮑斯父親身份只有他的姓——吳(Oh)。
鮑斯無法得到吳先生的地址。當鮑斯來到自己假定的其中一位同父異母姐姐的家,她甚至跪著懇求,讓她見見她們的父親時,對方叫來了保安。
去年11月18日,也就是被遺棄整整36年後,鮑斯向法院提起了親子訴訟。
提起訴訟讓她能合法地獲得吳先生的地址。今年3月,鮑斯按響了吳先生在首爾的昂貴公寓的門鈴。他的妻子開了門。鮑斯用簡單的韓語告訴那名女子她來這裡的原因。過了一會兒,吳先生走到了門口。
「然後我質問他,『你認得出我的臉嗎?』並問他是否知道我的名字,康美淑,」鮑斯說。
該男子一副坦然的樣子,但「沒有回答,只是揮手讓我走開」,她說。
然後就把門關上了。
當鮑斯再次來這個公寓時,她其中一個同父異母的姐姐來到門口告訴她,這是非法闖入,她跟她家沒關係。
但鮑斯說服了法院下令吳先生接受DNA親子鑒定。結果已在今年4月出來了:鑒定表明,吳先生和鮑斯是父女的概率為99.9981%。
記者無法聯繫到吳先生置評。他沒有聘請律師,也沒有家人在法院開庭時代表自己,包括上週五的庭審。
如果鮑斯下週勝訴的話,她假定的同父異母姐姐們就不能再阻止她與生父見面。但鮑斯的律師楊貞恩(Yang Jeong-eun,音)說,仍不能強迫吳先生與鮑斯見面。
鮑斯說,儘管如此,她的訴訟仍值得,因為此案突顯了韓裔被領養者在自己出生國尋根時所面臨的痛苦和拒絕。
「就算我父親現在已經85歲了,正因為他已經85歲了,他仍應該對我被遺棄負責,並回答為什麼要遺棄我,我的母親是誰,」鮑斯說。
鮑斯也考慮過生母可能也不想讓人知道過去的可能性。
「但說實話,我覺得了解自己的過去是我們這些被遺棄的孩子的基本權利,我們必須這麼做,」她說。「我們當中越來越多的人回來尋找答案,韓國社會需要改變,需要將這種羞恥變成和解與寬恕。」
新聞出處:紐約時報中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