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我們仨番外篇】同志家庭適不適合育兒 實務上該如何評估?
【文|曾芷筠,攝影|林韋言,影音|鄒雯涵,繪圖︱米承鶴】
台灣至今同志收養家庭案例並不多,由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收出養相關法規至2012年才修法,單身者不分性傾向也可以成為好的收養人,同志社群晚近才意識到這是育兒的可能性。在這之前,台灣已有海外人工生殖成功案例,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開始統整資訊、與想成為家長的同志社群分享。
秘書長黎璿萍說:「修法後,內政部找了我們跟媒合機構開會,那時的氣氛是很多機構不知道怎麼做,我們也會擔心:機構能不能適當評估同志收養人?會不會歧視?跟異性戀不同?社群內部也會討論需不需要出櫃?成為收養人與性傾向的關係是什麼?後來理解評估家庭支持系統、應對生命重大事件的能力時,親密關係史很重要,這影響到如何跟小孩建立依附關係、如何處理創傷、失落,因此很難把性傾向抽離。」
過往經驗不足時,曾發生過同志收養人沒有出櫃,但社工經過專業訓練,會感到有所隱瞞,或是質疑收養人為何這麼年輕就選擇收養,評估指標就會出現問題。對收養機構而言,社工們也花了一段時間學習怎麼評估同志收養人。
兒童福利聯盟收出養主任李芳玲說:「單身申請一直都有,但以前不會特別去看性傾向,2012年修法後我們諮詢性別專家,他們建議一開始申請表格就可以詢問性傾向,工作過程中我們也盡可能看到這個同志家庭的需求是什麼?孩子進去後合不合適?主要是預防收養失敗,孩子被帶來帶去。我們表現出友善態度,同志不會被機構歧視,在評估的時候不會被加上刻板印象,那時就開始這樣做。」
她說,同婚專法通過後,單身同志申請量其實沒有增加,兒盟一年有180至200個家庭來申請收養,其中單身申請者不到5%。這顯示法案通過目前並沒有改變同志收養小孩的觀念。但這二年發現,可以接受單身或同志的出養方漸漸變多,有將近一半的出養人願意讓孩子到同志家庭。
過往在台灣,由於社會刻板印象,收養家庭本來就不多,而出養方可能因為未成年懷孕、單親、受暴等經驗,也會期待由異性戀夫妻收養,讓孩子進入想像中典型的家庭,出養方需知悉收養方狀況,如果不接受單身或同志,有絕對權力拒絕。
血緣畢竟是根深蒂固的台灣傳統觀念,曾有同志收養人已經進入親職教育課程,在社工鼓勵下向家人出櫃,沒想到家人反而願意出錢,讓他們到國外做人工生殖,有些家族仍期待血親孩子。
若不介意是否有血緣,同志家長的收養動機無異於別人,也是想要為人父母、養育生命、傳承意義。實務上又該如何評估?李芳玲認為考慮的面向必須更細緻:「例如心態上的準備,有想過孩子要怎麼稱呼伴侶嗎?家人有多接受他是同志?多接受他們要收養小孩?很多長輩會覺得同志已經沒辦法生,又要從外面帶一個孩子回來,是不接受的。有些人不管父母或背著父母,但我們會評估原生家庭支持系統,孩子不是收養人一個人的事,如果沒有親友,小孩會很辛苦。如果家人不同意,那麼自己一個人有沒有辦法帶小孩?」
評估很難有統一明確標準,「例如收入,我們看的是穩不穩定?資產可不可以支持小孩到獨立為止?健康就比較難標準化評估,例如有些人得過癌症,但是治療後狀況穩定,這可以接受。有慢性病、精神疾病的話,會請醫師加入委員會討論,是多元綜合指標。除非真的不適合,否則通常會落在通過、或是改善一些條件就可以。台灣收養史有很多黑暗面,以前孩子就像砧板上的一塊肉,命運被大人決定,現在改成由機構審核來保障孩子,但制度不可能完美,還是有風險。」李芳玲說,從目前實務經驗觀察,單身收養並不比夫妻收養差,同性配偶也有可能提供好的家庭功能。事實上,異性戀夫妻因離婚而終止收養、孩子變成單親的情況也所在多有。「我們最大的目標是幫孩子找家,考慮的是孩子最佳利益,任何可以養我們小孩的家庭都是歡迎的。」
同家會秘書長黎璿萍則說:「需要出養的孩子很多,同志家庭可能是一個解套方法。不同的地方是,異性戀夫妻可能需要先面對不孕的失落,但同志本來就生不出來,沒有這個問題,會比較早去嘗試,更有體力陪伴孩子。」
台灣去年通過同婚專法,被譽為亞洲第一,但事實上還是隱含差別對待,例如同志配偶與另一方家族沒有姻親關係,沒有創造家庭、養育下一代的權利,現存的收養家庭也被法律排除。黎璿萍說:「很多人說要先求有,再求好,但對於這些同志家庭來說當然很痛苦,因為他們從來不覺得血緣要優先被考慮,生物事實上,同志家長本來就不可能雙方都跟孩子有血緣關係,但他們都付出了很大心力在孩子身上。」
經歷漫長等待,穿越重重審查、評估、課程、裁定,他們迎來新生命——一個沒有血緣的孩子,攜手走到人生另一階段。他們感謝生母,感謝孩子來到身邊,從此我們是一家人了,我承諾我會愛你、照顧你,直到你長大成人。不論同志或異性戀,收養牽起的是二家人,連繫起二個完全不同生命脈絡的故事。因為理解,也因為愛,才一起走到這一步。
新聞出處:鏡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