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出養
2025-01-14
【收養國收養資訊】瑞典
瑞典
跨國無血緣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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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資格
- 同居者、已婚夫婦和單身人士均可。
- 必須年滿 18 歲;沒有年齡上限,但仍須符合被收養人原籍國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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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流程
- 與居住地之社會福利委員會提出申請。
- 完成收養親職培訓課程,此為必要程序。
- 配合社會福利委員會進行家庭調查。
- 取得社會福利委員會同意收養的許可,許可有效期為三年。
- 與瑞典的收養機構聯繫,選擇被收養人的國籍,並將資料送到孩子的原籍國家,等待媒合。
- 媒合成功後到孩子的原籍國家並完成當地收養手續。
- 若孩子的原籍國是如果是海牙公約締約國,此收養在瑞典自動生效;若孩子的原籍國非海牙公約締約國,但該國收養裁定與瑞典的收養裁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則該裁定通常會在瑞典自動生效。若該國收養裁定不具有與瑞典收養裁定相同的法律效力,則必須在瑞典法院進行收養程序。
- 為孩子申請瑞典護照或居留證,並帶孩子回到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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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料摘錄自瑞典官方網站及收出養機構網站,更多詳細資訊請見以下連結:
https://www.adoptionscentrum.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