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國收養資訊】德國
德國
【以下僅說明跨國無血緣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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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資格
1. 年滿25 歲以上,且為擁有完全法律能力的完全行為能力人。已婚人士必須一方滿25歲,另一方至少21歲。
2. 對收養人沒有年紀限制,年紀差距則應符合自然界常態。
3. 夫妻只能共同收養一個小孩。
4. 單身可以收養。同性伴侶可否收養需視孩子原生國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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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收養透過以下步驟進行:
1. 聯絡國際收養安置單位。可以是州青少年福利辦公室的中央收養辦公室 (the central adoption offices of the state youth welfare offices),也可以是獲准進行國際收養之非政府組織的收養機構(non-governmental placement agency that is approved for adoptions abroad)。
2. 評估是否適合收養。測驗由兩部分組成:
(1) 基本合適性測試(general suitability test)通常由青少年福利辦公室完成。
(2) 特定國家能力測試(country-specific aptitude test)是由收養機構進行。
3. 通過後,收養機構會將你的收養申請發送至你所選擇之國家/地區的出養機構。
4. 媒合小孩通常需要一段時間。在此等待期間,收養機構將為您提供進一步的建議和收養準備。
5. 當媒合小孩給你時,收養機構會與你討論,協助你決定是否接受這個小孩。你需要到孩子原生國與孩子生活一段時間(此部分視原生國的規定而定),並完成原生國收養手續。
6. 在國外辦理收養手續後,收養必須在德國得到承認。如果孩子的原籍國已加入《海牙收養公約》,便會核發一份證書(根據HAÜ第23條),憑該證書在德國自動承認收養;反之,你必須向德國家庭法院申請承認。在外國的收養只有在獲得德國承認後才能在德國生效。
7. 您可以申請孩子原籍國的認可,這通常也是必要的,以便你可以帶著孩子進入德國:在提交申請後,收養機構會核發一份證明,表明其已完成您的收養程序。憑藉此證明,您可以在孩子原生國的德國大使館或其他外交使團為孩子申請簽證或其他入境文件。
8. 一旦收到入境文件,您就可以帶著孩子進入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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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國際收養必須提交之文件:
1. 出生證明或家庭記錄
2. 已婚者請提供結婚證書
3. 護照或身分證
4. 收入和資產證明,例如薪資單或銀行對帳單
5. 無犯罪記錄證明
6. 健康證明或相應的醫療證明
7. 詳細的履歷
以上資料摘錄自德國官方網站,更多詳細資訊請見以下連結:https://familienportal.de/familienportal/lebenslagen/kinderwunsch-adoption/adoption#